宪法第条特别行政区一词由来及其规范内涵(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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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这种背景下,为了落实邓小平对台工作的精神,为处理台湾问题提供宪法上的依据,宪法起草小组拟定了《宪法》第31 条,并相应地在《宪法》第62 条第
在这种背景下,为了落实邓小平对台工作的精神,为处理台湾问题提供宪法上的依据,宪法起草小组拟定了《宪法》第31 条,并相应地在《宪法》第62 条第13 项关于全国人大职权中规定:“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它为落实“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为解决台湾问题提供了宪法依据。〔19〕王汉斌:《王汉斌访谈录——亲历新时期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2 年版,第76 页。
可见,为了在宪法草案中体现“叶九条”精神,宪法草案讨论稿增加了第31 条和第62 条第13 项。《宪法》第31 条规定国家设立特别行政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特别行政区的制度。对第31 条内容的讨论过程,肖蔚云教授说:“本条原来的规定是‘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法律规定’。” 1982 年4 月28 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1982 年)中,本条被列为第30 条: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法律规定。在讨论中,有些委员提出,这条是针对台湾讲的,台湾根据什么法律来决定呢?认为规定内涵不明确。经讨论,大家同意修改为“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进一步明确制定法律的主体是全国人大。〔20〕参见肖蔚云:《论宪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年版,第210、211 页。
按照这一解释,《宪法》第31 条主要是为设立特别行政区主体和制度设计提供宪法依据,宪法以“隐含的写法体现‘一国两制’精神”,并确认“一国两制”为国策。〔21〕许崇德:《许崇德自选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年版,第489 页。同时为将来的国家统一做准备,如果国家统一了,全国人大可以通过法律具体规定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保留宪法规范应有的弹性。在1982 年11 月27 日宪法修改草案“送审稿”上,彭真批注拟增加的一款“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22〕《彭真传》编写组:《彭真传》(第4 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12 年版,第1485 页。
至于设计《宪法》第31 条时是否只针对台湾问题的解决,从相关背景资料看,宪法条文中虽没有出现“一国两制”字眼,但这一条实际上体现“一国两制”的指导思想与方针,〔23〕《香港基本法》序言规定:“……根据宪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并按照‘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这里“一国两制”作为方针,具有国策的性质,并与特别行政区居于并列关系,说明基于宪法设立的“特别行政区”与“一国两制”是既具有内在联系,但又有区别的概念。既针对台湾问题,同时包括香港问题的解决,因为这一条“有利于我国的和平统一,包括解决台湾、香港问题”。〔24〕许崇德:《许崇德自选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年版,第585 页。当时,中英谈判即将开始,需要把香港问题所体现的国家主权置于宪法框架中同步加以考虑。对此,王汉斌作了如下说明,“当时中英关于香港问题谈判刚刚开始,中葡关于澳门问题的谈判还没有开始。因此,彭真同志在关于修改宪法草案的报告中只能提台湾,没有提香港、澳门,但又说了‘这是我们处理这类问题的基本立场’”。“这类”问题就是指解决港澳问题,“这就明显地把香港、澳门包括在内了”。〔25〕王汉斌:《王汉斌访谈录——亲历新时期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2 年版,第76 页。他又说:“在起草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时,有些香港人士有顾虑,认为在香港实行不同于社会主义制度的资本主义制度不符合宪法,要求相应地修改宪法,明文规定在香港实行‘一国两制’。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初期开会时,有一位香港记者向姬鹏飞同志提出要修改宪法的问题,姬鹏飞同志让我回答,我答复记者说:宪法第三十一条就是专门为香港实行不同于社会主义制度的资本主义制度即实行‘一国两制’而作的特别规定,因而不需要再修改宪法。”〔26〕王汉斌:《王汉斌访谈录——亲历新时期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2 年版,第76 页。这就说明修宪者在设计第31 条时,并没有只考虑台湾问题。通过《宪法》第31 条将“一国两制”法律化,为特别行政区实行资本主义制度提供了合宪性,体现一种高超的宪法艺术与政治智慧。
在1982 年宪法的修改过程中,香港问题的解决一直是邓小平重点思考的问题。1981 年12 月8 日,在会见包玉刚时,他指出:“我们正在处理香港问题的政策,这些政策不会影响香港投资者的利益。”〔27〕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冷溶、汪作玲主编:《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7 年版,第789 页。12 月15 日,邓小平将1997 年英国对香港租借期满后的香港问题的来信批送有关中央领导时指出:“香港问题如何解决,必须在两三个月内制定两个以上的方案,以供选择,并建议胡耀邦亲自主持此事。”〔28〕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冷溶、汪作玲主编:《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7 年版,第791 页。
文章来源:《特区经济》 网址: http://www.tqjjzz.cn/qikandaodu/2021/0312/7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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